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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贩刺死城管 被逼无奈还是罪大恶极?

发表于2011-05-10

因为与前来执法的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夏俊峰捅死了两名城管——申凯和张旭东。

此案发生于2009年5月,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2009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夏俊峰还需要向原告赔偿约65.9万余元。随后,夏俊峰家属提出上诉。

2010年6月29日,此案二审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但夏的妻子张晶坚持认为,丈夫是在被殴打的时候,情急之下才持刀防卫的,应该先追究城管的责任。

发表于2011-05-10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称:2009年5月16日11时许,被告人夏俊峰因在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附近违章设摊经营,被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申凯(被害人,男,卒年33岁)、张旭东(被害人,男,卒年34岁)、张伟(被害人,男)等执法人员查处,后被告人夏俊峰随同执法人员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接受处罚。这期间,被告人夏俊峰因故与被害人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先后猛刺被害人申凯胸部和背部、张旭东胸部和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致被害人申凯“因左胸、背部刺创,特别是左胸部刺创刺破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害人张旭东“因全身多处刺创,特别是左胸部上方刺创刺破左肺和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害人张伟腹部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被告人夏俊峰逃离现场,于当日15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
发表于2011-05-10

张晶也对那一天的遭遇刻骨铭心。她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那天是星期六,天气预报有雨。“那天是周末,这种天气城管一般不会出来。况且城管有个工作人员结婚,他们应该都去喝喜酒了。”

于是,平时只在下午出摊的夏俊峰夫妻一反常态,上午10点40分就骑着那辆“倒骑驴”(当地一种座椅后置的三轮车——记者注),驮着煤气罐上街,准备出摊卖烧烤。夏俊峰并没有急于来到白天生意较好的公共汽车站旁边,而是在路口等着。为了防备万一,他想11点准时出摊,因为通常这个时候,城管的人会回局里吃午饭。

没想到的是,那天城管并没有休息,就在说话的工夫,申凯带着队员,开着那辆小贩们熟悉的尾号为 “799”的车,来到了这个路口。看见城管,小贩们“呼啦啦”地跑,夏俊峰夫妇没有跑掉,从车上下来两个执法人员,拉住了夏的“倒骑驴”。

发表于2011-05-10

“那天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来了四辆车,一共十多个城管队员,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场面。”张晶回忆说。

拉住夏俊峰车的队员说:“煤气罐没收。”张晶反应过来,上前哀求:“别没收,我们这就回去,我们不卖了。”但她随后听到一句话:“今天收拾的就是你。”

“当时上来十个人围着打我老公,我上前护着他,一个人把我拉了出来,我一下跪倒在地。”张晶说。夏俊峰急了:“你们这帮畜生,别打女人。”张晶跪在地上说:“求你们,别打了,东西都给你们,别再打了……”

之后,煤气罐被没收了,准备好的烧烤被扔了一地,夏俊峰也被人带上了车。

发表于2011-05-10

根据夏俊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的笔录,办公室内有3名执法队员,曹阳没有动手打他,后来去上厕所了,申凯骂他,“他用拳头打了我头部两下”,张旭东随即也来打他,申凯还用茶杯打他。 夏俊峰随后从右裤兜里掏出刀对着他们乱扎,然后就跑了。他还削断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那把致命的刀是夏做买卖时削香肠用的折叠刀,因为事发时,夏还没开始卖货,刀就揣在兜里。

发表于2011-05-10
在摆摊的路口,城管与摊贩之间“躲猫猫”的游戏依然每天上演。一位卖小电器的老人对记者说:“夏俊峰的事儿出现后,城管至少不敢再打我们了,但看见他们,我们还是会跑。”
发表于2011-05-10
城管的嚣张跋扈是他们一贯的作风 点到即止接下来省略500字
发表于2011-05-10
就算是正当防卫 也不会判正当防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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