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小贩刺死城管 被逼无奈还是罪大恶极?
- 发表于20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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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晶也对那一天的遭遇刻骨铭心。她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那天是星期六,天气预报有雨。“那天是周末,这种天气城管一般不会出来。况且城管有个工作人员结婚,他们应该都去喝喜酒了。”
于是,平时只在下午出摊的夏俊峰夫妻一反常态,上午10点40分就骑着那辆“倒骑驴”(当地一种座椅后置的三轮车——记者注),驮着煤气罐上街,准备出摊卖烧烤。夏俊峰并没有急于来到白天生意较好的公共汽车站旁边,而是在路口等着。为了防备万一,他想11点准时出摊,因为通常这个时候,城管的人会回局里吃午饭。
没想到的是,那天城管并没有休息,就在说话的工夫,申凯带着队员,开着那辆小贩们熟悉的尾号为 “799”的车,来到了这个路口。看见城管,小贩们“呼啦啦”地跑,夏俊峰夫妇没有跑掉,从车上下来两个执法人员,拉住了夏的“倒骑驴”。
- 发表于2011-05-10
“那天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来了四辆车,一共十多个城管队员,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场面。”张晶回忆说。
拉住夏俊峰车的队员说:“煤气罐没收。”张晶反应过来,上前哀求:“别没收,我们这就回去,我们不卖了。”但她随后听到一句话:“今天收拾的就是你。”
“当时上来十个人围着打我老公,我上前护着他,一个人把我拉了出来,我一下跪倒在地。”张晶说。夏俊峰急了:“你们这帮畜生,别打女人。”张晶跪在地上说:“求你们,别打了,东西都给你们,别再打了……”
之后,煤气罐被没收了,准备好的烧烤被扔了一地,夏俊峰也被人带上了车。
- 发表于2011-05-10
根据夏俊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的笔录,办公室内有3名执法队员,曹阳没有动手打他,后来去上厕所了,申凯骂他,“他用拳头打了我头部两下”,张旭东随即也来打他,申凯还用茶杯打他。 夏俊峰随后从右裤兜里掏出刀对着他们乱扎,然后就跑了。他还削断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那把致命的刀是夏做买卖时削香肠用的折叠刀,因为事发时,夏还没开始卖货,刀就揣在兜里。
- 发表于20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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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与前来执法的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夏俊峰捅死了两名城管——申凯和张旭东。
此案发生于2009年5月,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2009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夏俊峰还需要向原告赔偿约65.9万余元。随后,夏俊峰家属提出上诉。
2010年6月29日,此案二审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但夏的妻子张晶坚持认为,丈夫是在被殴打的时候,情急之下才持刀防卫的,应该先追究城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