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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儿女不“常回家看看”违法,父母不看好孩子也违法

发表于2013-07-03

7月1日,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常回家看看”案件:被告人被判决每两个月至少需至77岁老母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应至少安排两个节日期间予以看望。

【“常回家看看”问与答】

1、你是跟父母同住吗?如果不是,一个月看望父母几次?

2、你是跟父母同住吗?如果不是,一个月通话几次?

3、你是跟父母同住吗?如果不是,不能常回家看看的原因有哪些?


【事件索引】

上海浦东芳芯路251弄小区3号楼发生一起儿童坠楼事件,2名女童不慎从13楼家中坠落身亡,接到报警之后,110和120赶赴现场处置。目前事故原因尚在调查中。有居民称,两名女孩是姐妹,事发是两孩子单独在家中,父母在小区周边经营一家面店。

【不能陪伴未成年儿女左右问与答】

1、一天有多少时间陪伴孩子?

2、会不会为了自己的外出娱乐活动,把未成年儿女独自留在家里?

3、会不会是迫于生计把未成年儿女留在家里?

 

发表于2013-07-03

立法了,再发生事情与zf就无关了。这就是和谐社会?

发表于2013-07-03

这和道德和社会价值观、社会风气有关系。

 

如果两个人不相爱,你能用法律约束?

发表于2013-07-03

是个人谁不想陪伴在父母孩子身边啊?生活有多少无奈,很多时候不是我们选择生活,而是生活选择我们

 

发表于2013-07-03

是个人谁不想陪伴在父母孩子身边啊?生活有多少无奈,很多时候不是我们选择生活,而是生活选择我们

 

发表于2013-07-03

法律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很多父母不出去工作孩子就无法养活,有时候不得不把孩子放家里我觉得还是最重要

 

发表于2013-07-03

道德问题由法律来干涉,不知道是好是坏

 

发表于2013-07-03

制度再完善也有无耻之徒,有些人只管生不管教,即使有托管机构又怎么样?小孩子的规矩是要大人教出来的。工作忙借口。没钱请阿姨照顾也是借口。父母不在身边照顾也是借口。在有些人看来,责任永远都是别人的,都是这个体制有问题,从来不会想自己哪里做错了。

发表于2013-07-03

当道德要靠法律要强制时,这个社会还有救吗

发表于2013-07-03

看望老人是应该,现在的人总是把孩子看的太重,可是忘了曾经也被父母这么看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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