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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要交“进场费”?有关部门称没依据

发表于2008-03-17
    “随意暂扣业主的装修押金,说是算作屋顶防水层维修费,这也太不合理了!”近日,家住军安小区的惠先生对物业公司的做法很气恼。
惠先生2006年12月在军安小区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2007年9月1日,在先后交纳了房屋装修安全押金和垃圾清运费后,他拿到房子钥匙开始装修。由于该房子预留有太阳能热水器管道,惠先生便准备安装一台。这时,他从小区其他人士那里了解到,业主要想装太阳能热水器,得先让厂商向物业公司交纳100元“进场费”。同年10月中旬,惠先生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不过他没有去交“进场费”。
惠先生说,今年春节后,新房装修完毕。他到物业公司领取房屋装修安全押金时,却被物业公司告知由于没有按照“规定”让太阳能热水器厂商交纳“进场费”,所以要暂扣押金100元,直到太阳能热水器厂商过来交钱。惠先生询问此项收费有何依据?工作人员告知这是物业公司定的。
对于向商家收取“进场费”的说法,该公司一名姓王的负责人表示,小区每户人家都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势必会对屋顶防水层造成损害,而对屋顶防水层的维修又不能使用维修基金,所以这100元的防水层维修基金应由业主承担。

那么,屋顶防水层的维修到底能否使用维修基金呢?市房管局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维修基金是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提供维修),这其中也包括屋顶防水层的维护和更新。他认为,该小区物业公司收取此项费用没有相关依据。
发表于2008-03-17
今天才听说有这种事!
发表于2008-03-29
这样做有意义吗
发表于2008-03-29
这样做有意义吗
发表于2008-03-29
这样做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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